「說好的修憲公投票呢?18歲也可以投嗎?」台少盟公布最新民調 52.6%支持年底舉行「18歲選舉權」修憲公投,45.2%同意18歲就能投
我國人民享有的參與政事的權利,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應考試服公職等,在我國《憲法》及1967年簽署(2008年內國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皆有明定,各個基本人權的門檻限制,規定於不同的法律中,除了明定於《憲法》第130條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外,其他參政權利皆隨著時代進步,陸續調整放寬年齡門檻。我國《憲法》第136條明定,創制與複決權利的行使另由法律定之;另2005年針對《憲法》之修改,透過第七次修憲增訂第12條,其中的高門檻的修憲程序及通過標準,是各界認為我國民主憲政體制雖已發現權責不符、運作不完善,仍無法隨國際民主潮流前進的主因。
2018年新修正之《公民投票法》第15條,立法院依憲法之規定(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之複決案,經公告半年後,應於十日內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
但本次《公民投票法》修正與《憲法》修正相關最重要的變革就是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但選舉權明定於憲法內,故18歲公民將來能否投「十八歲選舉權修憲公投票」?將有待進一步的釋憲釐清,否則依現行法令18歲公民只有創制、複決及應考及服公職的權利,無罷免及選舉等參政權利,仍是缺角且不完整的公民權。
而為了解民眾是否因《公民投票法》已經下修公民投票年齡門檻後,對於「18歲選舉權修憲案」的支持意向及態度是否產生變化,推動十八歲公民權不遺餘力的台少盟與東森新聞雲民調中心合作,於3/26~3/29期間進行80小時網路民調,共有1,190位網友填寫有效問卷,並於今日(2018/04/09)發佈民調結果。相關智庫或媒體民調題目及結果如下:
一、當《公民投票法》修法降低年齡門檻之後,不同意下修擴大選舉權至18歲的民意(43.1%)較過去大幅降低,同意者比例(48.6%)也逐漸升高(參見下表二)。
顯見國家或政黨一旦主動賦予十八歲公民權利,將會帶動人民對於青年的參政權利持正向支持的態度。如以韓國總統文在寅為例,他上個月(3/26)正式主動提交包括「將法定最低投票年齡從19歲降為18歲」等修憲案至國會審議,若通過將於6月進行全民公投。青瓦台民政首席祕書官曹國提出修憲版本的記者會表示「OECD共34個會員國中,除南韓外所有國家都是賦予滿18歲、甚至更低年齡的國民選舉權。行政法上,18歲就能依自身意志就業和結婚,也能成為8級以下的公務員,兵役和納稅義務也都能盡到。」韓國上一次修憲距今已有30年,正因和台灣都面臨同樣高修憲門檻的困境,因此觀諸世界各國及日韓等國,皆是由執政黨帶動支持賦予青年積極的參政權利,小英總統應該要更加積極兌現其修憲的承諾,並針對修憲門檻過高的問題積極找解方,包括責成立法院盡速成立修憲委員會、中選會積極進行大法官釋憲。
民調時間 | 2006/12 | 2014/05 | 2014/12 | 2017/01 | 2017/09 | 2017/09 | 2017/10 | 2018/03 |
關鍵時刻 | 第一次網路民調 | 馬前總統與江前院長數次引用該數據在中山會報等各種場合公開反對 | 總統大選後民調 | 今周刊封面故事 | 總統在全代會拋出憲改議題 | 總統在全代會拋出憲改議題 | 總統在全代會拋出憲改議題 | 公投法下修參與門檻至18歲 |
執行單位 | Yahoo民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民主基金會 | 今周刊 | Yahoo民調 | 美麗島電子報 | 台灣世代智庫委託大社會調查中心 | 台少盟與東森新聞雲民調中心合作 |
方式 | 網路民調 | 住宅電話訪問 | 住宅電話訪問 | 住宅電話訪問 | 網路民調 | 住宅電話訪問 | 住宅電話訪問 | 網路民調 |
限制 | 無 | 20歲以上 | 20歲以上 | 16歲以上 | 無,但填答者年齡偏高 | 20歲以上 | 20歲以上 | 13歲以上 |
備註 | 接近與超過50歲過半數,未滿25歲只有3% | 18歲至49歲佔八成 |
二、本次民調希望能夠了解民眾對於「18歲選舉權修憲案」公投票的期待,民調結果顯示有52.6%同意應於今年11月24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時合併舉辦18歲選舉權修憲公投,壓倒性勝過不同意者(39.7%)。
依現行《憲法》規定,立法院必須在5月24日前完成選舉權修憲案三讀程序,才有可能在九合一選舉時交付人民複決,但修憲委員會歷經時代力量黨團多次提案及兩次黨團協商後,仍只聞樓梯響,未見何時能依法組成。
三、本次民調針對擁有複決《憲法》修正案的公民投票權的門檻進一步提問。民調結果顯示同意年滿18歲者可以投「選舉權修憲案」(45.3%)與不同意者(46.9%)的比例相當。
顯示民眾對於公投法賦予的創制複決權利與修憲賦予的公投權利未必全然清楚,行政院及中選會、教育部等應藉由新的公投法加強宣導,積極研議各種排除投票障礙、公民教育與促進社會對話的選民教育等措施。
民調原始資料,按年齡分層交叉分析: